出口木托盘有什么要求?(福建厦门)
2025-02-12 来自: 诚拓天成(厦门)实业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52
出口木托盘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:
检疫要求
- 除害处理:根据guoji植物保护公约组织(IPPC)的规定,实木材质的木托盘通常需在出口前实施有效的熏蒸处理或热处理,如溴甲烷熏蒸处理或保证木材中心温度至少达到56℃并持续30分钟以上的热处理。
- 加施标识: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需加施统一的IPPC标识,且标识颜色为黑色,至少要在每件木质包装的两个相对面显著位置刷(印/烙)。
尺寸要求 鑫一农木制品联系电话:13950066004
- 欧洲:标准尺寸一般为1200mm×1000mm、1200mm×800mm。
- 日本、韩国:标准尺寸为1100mm×1100mm。
- 大洋洲:标准尺寸为1140mm×1140mm、1067mm×1067mm。
- 美国:标准尺寸为1200mm×1000mm。
质量要求
- 材料选择:国内常用松木、铁衫、冷杉等硬木,欧洲禁止使用白杨木,且不得带有树皮和蛀虫孔。鑫一农木制品联系电话:13950066004
- 水分含量:一般不得超过木材干燥状态下质量的22%。
- 外观品质:表面应平整,无裂纹、变形、腐烂、虫蛀等缺陷,木料加工要方正,无斜边,钉入的铁钉要牢固垂直,无少钉、歪钉、斜钉等情况,钉尖、钉头不得外露。
- 承载能力:当托盘放在平整、刚性的水平面上,货物均匀分布,多层托盘堆叠时,最底层托盘通常要能承受额外4000kg(总重量达6000kg)的负载。
其他要求
- 文件证书:可能需提供热处理证书、熏蒸证书等,以证明托盘已按规定处理。
- 环保要求:所使用的材料包括粘合剂等需符合相关环保标准,如欧洲的环保ROHS标准。